武汉市江夏区中医院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药提取浓缩生产线)谈判公告
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江夏区中医院的委托,依据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夏财采计[2015]3101号的要求,对其“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药提取浓缩生产线)”所需服务及相关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WHXY-WHS-HW-2015-316
二、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药提取浓缩生产线)
三、采购内容:1、预算金额27.03万元(超过预算为废标)
2、采购中药提取浓缩生产线一条相关设备及安装、调试,详见谈判文件
3、交货期:15日历天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 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具有提供本次招标所需服务及相关设备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保障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 供应商必须为拟投主要设备的制造商和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4、 供应商需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及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会员自资格。
5、 供应商若为外地企业必须在武汉市内设有分支机构,且拥有相应的技术与客服支撑团队,有快速响应和足够的技术支持能力。
6、 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五、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六、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有意向的供应商须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前来报名:被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及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会员自资格;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 9时至2015年12月10日9 时;
报名地点: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合格后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间: 2015年12月16日9:30时。供应商应在此时间之前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送至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迟到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谈判时间:2015年 12月16日9:30时;
谈判地点:江夏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九、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江夏区中医院和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书面投诉。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市江夏区中医院
联 系 人:田志强 联系电话:027-87014841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 系 人:徐 程 联系电话:027-81813431
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1363102
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