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学习研讨中心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X-201701FJ-01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学习研讨中心维修改造工程设计,已由华中科技大学办公会督【201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华中科技大学,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建筑设计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集中维修改造学校现有国资办、审计处、研究生工作部、后勤集团饮食总公司、校友之家、集贤楼等14栋原有建筑,进行廊道加载、增设玻璃钢架、建筑深化、景观深化等工程。总建筑面积11369.58平方米,其中改造建筑面积7859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3510.57平方米,拆除面积2295.57平方米项目投资约8000万元(实际面积和项目投资以审查通过的施工图为准)。
2.2建设地点: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内。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2.3.1招标范围:
位于东一路、东二路、北一路、南一路围合的地块范围内,用地面积约为2.25公顷。
2.3.2招标内容:
1、项目用地概念性规划方案(含建筑改造概念设计方案)。提出项目用地的总体布局构想,重点对地块内的用地功能布局、绿化景观体系、照明、交通组织、建筑改造意向进行规划设计。
2、建筑方案设计,进一步明确地块内每栋建筑的改造方案。包括确定建筑功能,确定建筑平面、立面改造方案等。
3、在进行1:500地形测绘、地质勘察、现状建筑测绘、现状建筑结构检测及抗震鉴定的基础上,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均包括14栋建筑、建筑室外场地绿化景观、建筑内部装修、特殊照明等),以及项目后期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
4、由中标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承担测绘、勘察、结构检测、抗震鉴定等设计工作,并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即在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优化方案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3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14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3.4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技术职称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作为设计负责人近五年(2012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14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
3.5提供近三年(2013、2014、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未发生亏损;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1月18日至 2017 年1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 ,下同),明确所投标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楼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05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hbggzy.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中科技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联系人:金和伟、方勇
电话:027-87559784 电话:027-87273661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