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营竹溪县标湖林场偏头山新河安置点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溪采计备{2018}ZX0100118号执行计划的要求,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国营竹溪县标湖林场的委托,对湖北省国营竹溪县标湖林场偏头山新河安置点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编号:ZX0100118
二、项目名称: 湖北省国营竹溪县标湖林场偏头山新河安置点工程建设项目
三、预算金额 :63.7万元
四、项目概况及工程范围
4.1项目概况:偏头山新河安置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面积700㎡
4.2谈判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4.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4建设标准:合格
4.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4.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应规范、标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5.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5.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6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5.7外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报名和投标时必须提供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带二维码的《省外建筑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需提供网页截图)。
5.8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不许分包,不许转包。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6.1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谈判申请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为本项目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检察院(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投标申请人提供一体化平台打印的带二维码的省外建筑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鲜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于2018年3月23日至3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我公司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6.3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27日下午17:30时。
6.4以上报名资料封面必须注明公司名称、注册地址、项目经理联系电话(座机)、手机号码,资料图像清晰可辨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
七、投标须知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4日上午9:00时前递交到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竹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省国营竹溪县标湖林场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719-2739179
代理机构: 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竹溪县城关镇大峪沟路16号
联系电话: 0719-2725551
湖北省国营竹溪县标湖林场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