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依据建发改审批【2017】91号、建发改审批【2017】87号批复对建始县自来水棚户区沿河北路道路、水电路棚户区水电路道路配套工程暂估价(仿木栏杆)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建始县自来水棚户区沿河北路道路、水电路棚户区水电路道路配套工程暂估价(仿木栏杆);
(二)项目编号:YC18359005(CS)0072;
(三)项目概况:该项目为建始县自来水棚户区沿河北路道路配套工程、水电路棚户区水电路道路配套工程暂估价(仿木栏杆),由于钢筋混凝土栏杆在招投标时作为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据有关规定,现对仿木栏杆材料进行采购,拟采购2家材料供应商。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
(四)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金额约¥3800000.00元,单价控制价为650元/米,本次磋商以单价报价,磋商申请人报价超过单价控制价的磋商申请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且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中无不良记录、负面记录、受惩黑名单等;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不接受未报名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三、磋商文件获取
(一)请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于2018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县朝阳大道115号长安马自达三楼)报名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16:30。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
(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12月21日下午14:00至14:30(北京时间,下同),逾时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二)磋商时间:2018年12月21日下午14:30。
(三)磋商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县朝阳大道115号)。
五、磋商保证金交纳
(一)磋商保证金交纳数额及方式
1.交纳数额:本项目需交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00元)。
2.交纳方式:供应商须从单位设立的银行基本账户以转帐的非现金方式交纳,并在用途栏内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否则导致的保证金无法退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交纳账户
单位名称: 建始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行:1817001109249028069
帐 号:工商银行建始支行
用 途:建始县自来水棚户区沿河北路道路、水电路棚户区水电路道路配套工程暂估价(仿木栏杆)磋商保证金。
(二)磋商保证金票据领取
供应商应携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银行回单于磋商活动截止日前,到建始县财政局办理入账通知单后到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审计股换取收据方可递交报价单;银行回单上要注明交款单位、交款人及交款项目名称;同时还应将磋商保证金收款收据复印一份编入磋商响应文件。
(三)磋商保证金的查验规定
磋商保证金查验:在磋商过程中,需供应商提供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开取的有关凭证,与第一次报价表密封在一起,查验保证金的到账情况(无交纳磋商保证金凭证视为无效投标)。
六、 公告信息发布网站
湖北政府采购网;
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始县分中心交易网;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
联 系 人:阳先生
联系电话:0718-3222486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始县朝阳大道115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718-3228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