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坪镇溜沙坡村药材基地贝母种籽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清坪镇溜沙坡村药材基地贝母种籽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具备该项目资质并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活动。
一、项目名称:清坪镇溜沙坡村药材基地贝母种籽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BZC-CG-2019028
三、采购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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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含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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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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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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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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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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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母种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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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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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签订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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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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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0.00万元,超出此预算报价的投标无效。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满足与本次采购相关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鲜章);
4、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报名及获取询价文件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2日起至2019年5月24日(法定的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咸丰县楚蜀大道91号3楼办公室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表》;
3.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响应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9年5月27日08:30至09:00。
十、询价时间:2019年5月27日09时00分。
十一、询价地点:咸丰县楚蜀大道91号3楼开标室(咸丰县楚蜀大道186号农业局正对面)。
十二、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咸丰县清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咸丰县清坪镇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071331600
代 理 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91号3楼
联 系 人:严先生
电 话:0718-682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