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城区道路标牌护栏护桩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应城市财政局应财采计[2019]A0726-2号计划函的要求,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应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应城市城区道路标牌护栏护桩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ZFCG-YC-2019005
二、项目名称:应城市城区道路标牌护栏护桩工程(第二次)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应城市城区道路标牌护栏护桩工程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246316.82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3、工 期:30日历天
4、施工地点:应城市城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作为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为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为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近一个季度缴纳的税收及社保为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为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报名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分包或转包。
五、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领取时间:自2019年9月4日起至9月10日17时止(工作时间)。 (二)领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报名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的有关资料全程参加报名和招标活动,不得更换或缺席。
② 须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相关原件(原件备查)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清晰彩印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③本次招标文件的资料费¥2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三)领取地点: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应城市大兴家私城管委会二楼)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将被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9月25日14时整(13时30分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2、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应城市大兴家私城管委会三楼)开标室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二)投标文件送达和开标地点:
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应城市大兴家私城管委会三楼)
八、询问和质疑
相关投标人对公开招标文件、公开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或负责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九、公告期限:自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应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湖北省应城市汉宜大道11号
联系人:李圣
电 话:0712-323072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应城市大兴家私城管委会二楼
联系人:田江丽
电 话:13617124287
十一、信息公示媒体:
本项目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密切关注。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