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古南河国家湿地公园垃圾集中箱、垃圾桶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代资格预审公告)
依据湖北省房县财政局下达的房财采计【2019】1359号计划函要求,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受湖北房县古南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委托,拟就“湖北房县古南河国家湿地公园垃圾集中箱、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房财采计【2019】1359号
2.采购项目名称:房县古南河国家湿地公园垃圾集中箱、垃圾桶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本预算为最高限价)。
4.采购内容:垃圾集中箱(3m3)18个、垃圾桶(240L)110个。
5.供货周期:10个工作日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和2017、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近三年内(2016年9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具有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其它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
2.4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自拟情况说明);
2.5供应商须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不许转包和分包。
三、报名及资格预审须知
3.1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09月25日至2019年09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8:30分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十堰市房县神农路36号,尚客优快捷酒店院内)报名并提交资格预审资料。
3.2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9月30日下午17:00时;
3.3资格预审地点: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开标室(十堰市房县神农路36号,尚客优快捷酒店院内),逾期概不受理;
3.4资格预审所需资料:供应商提供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无效)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另提供复印件三套(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原件与复印件分装两个档案袋内,须密封完好,封面注明“资格预审资料原件(复印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等项目相关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5.1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0月01日起至2019年10月04止(北京时间上午08:3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8:00时)(节假日正常上班);
5.2文件发售地点:供应商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十堰市房县神农路36号,尚客优快捷酒店院内)领取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5.3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①供应商现场领取询价文件(纸质版);
②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和询价地点均详见《询价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八、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产品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房县古南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地 址:房县人民政府四号楼附一楼
社会信用代码: 12420325MB1263910B
联系人:李太波 电话:13597898668
采购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
地址:十堰市房县神农路36号(科技馆背后,尚客优快捷酒店院内)
联系人:丁女士 电话: 0719-3108333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房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况女士 电话:0719-3222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