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仙桃市市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下达函仙财采计[2019]4590号的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仙桃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垂直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GHXTZC-201910-03
二、项目名称:仙桃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垂直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
三、磋商内容: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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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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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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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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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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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压缩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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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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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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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合格后至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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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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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四、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76万元。供应商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产品的相关内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文件的获取:
1、请供应商于于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仙桃分部(仙桃市丝宝路88号303室,华云大酒店斜对面善德华府三楼)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等资料:
1.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2 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磋商文件公示时间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7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八、响应文件送达和竞争性磋商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仙桃分部(仙桃市丝宝路88号303室,华云大酒店斜对面善德华府三楼)。
九、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十、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
十一、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仙桃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2号
联 系 人:吴俊华
电 话:15107220666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 系 人:尹锡祥
电 话:1830728118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