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方式:①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结算审计金额的70%;②待项目决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决算金额的90%;③剩余10%作为质保金,工程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情况下,质保金在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规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磋商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详见“国务院令654号”文;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其它有关网站,被查询到“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具有不良行为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详见财库[2016]125号);
4. 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方式,一年(2018.9-2019.9)缴纳社保的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供应商如为省外建筑业企业,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获取文件时需提供相关信息截图备查;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供应商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五大员)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必须与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技术负责人需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且需提供以上人员二代身份证、资格证、劳务合同、学历证、社保卡、近一年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提供可查询的网址附截图、账号及密码);
4.拟派项目经理书面承诺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只承担本工程施工且中途不得更换;
5.提供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查询时间段为2016年9月至
2019年9月)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承诺函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6.参与供应商需提供2017年和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19年 10 月 28 日 起至 2019年 11月 01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8:30 时~ 12时、下午14:00 时 ~17:0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
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即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领取;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网上下载文件获取表;
4.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四、现场考察时间及要求
(一)地点:107国道东侧原昭远工业园地块
(二)时间:2019年 11 月 04 日 上午10:00(北京时间)
注:考察为统一勘察,本项目报名供应商须在当天指定时间内进行考察,未参加本项目统一现场考察供应商将不具备本项目符合审查要求。
五、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2 号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 11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整(北京时间)
六、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2 号开标室
(二)时间:2019年 11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整(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磋商。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3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