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依据潜江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潜代采【2019】412号计划函要求,潜江市华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潜江市公安局的委托,就 潜江市公安局医疗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潜代采【2019】412号
二、项目名称: 潜江市公安局医疗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0万元。具体采购清单及规格参数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清单及规格参数、有关商务要求。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查询结果,以本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须是乡镇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并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19 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1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工作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投标商法人代表对本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以及磋商公告第四条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内所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印章到潜江市华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潜江市章华南路33号凯利莱大酒店2楼)领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4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2日上午9:00时,地点为:潜江市华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潜江市章华南路33号凯利莱大酒店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询问和质疑
磋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公司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潜江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刘芳姣
联系电话:18696472399
代理机构:潜江市华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肖丽
联系电话:13085141008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