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运输及城区垃圾压缩站
管养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江陵县财政局采购计划表要求,湖北国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陵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就江陵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运输及城区垃圾压缩站管养项目(二次招标)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JL-ZFCG-20191120-105
2.项目名称:江陵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运输及城区垃圾压缩站管养项目(二次招标)
3.采购预算:358.63万元/年(最终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结算)
4.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是专业从事垃圾清运(转运)环卫作业的企业,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若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须具备县级及以上市容环境卫生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须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报告;须提供2019年任意连续3个月企业纳税证明(纳税发票或银行回执扫描件);须提供2019年任意连续3个月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等(发票或银行回执扫描件或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申明及该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19年10月28日起自行在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项目招标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2019年11月2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江陵县郝穴镇楚江大道41号(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523室)。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0日9 时30分。
2.开标地点:江陵县郝穴镇楚江大道41号(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5 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523室)。
七、公告期限
公告发布期为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陵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许承梁
联系电话:0716-47383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康
联系电话:0716-4729618
地址:江陵县双港大厦5楼
公告网址:1、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2、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iangl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