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计[2009]1791号计划函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的委托,对其“燃气热水锅炉”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EZC-2009-ZX122
二、采购项目名称: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燃气热水锅炉项目
三、询价内容及要求:本项目所需燃气锅炉2台及附件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报检验收等相关工作。
四、供应商条件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报价人是锅炉制造商的,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必须通过ISO质量认证并获得证书,必须持有国家B级和B级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书,且报价人所生产该型号规格的锅炉近三年的销售量不少于20台;
4、报价人是代理商的,其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且代理商代理该型号规格的锅炉近三年必须有十个以上的项目在运行;
5、报价锅炉必须获得国家质监部门颁布的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国家相关权威部门对所报产品的检测报告;
6、报价人必须已获得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二级(含)以上资质;
7、报价锅炉应为节能环保高效锅炉,其热效率必须在90%以上,附检测报告。报价锅炉在武汉必须有售后服务机构和备品备件仓库。
五、询价文件获取
购买时间:2009年8月19日至2009年8月27日(工作时间);
购买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306室;
文件售价:100元/份(不邮寄),售后不退。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09年8月28日9:30时;
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报价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401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安新
电话/传真:027-87835125
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1号(洪山家乐福超市后面)
采购人联系人:周洪胜
电话:027-87188197
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538号。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