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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车辆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18/11/20  

 
 

   

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车辆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车辆购置项目 已由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100% 自筹 ,招标人为 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乐道公司车辆购置项目
2.2项目编号:DHZB-201809-049
2.3招标范围:车辆购置、车辆质保、代办上牌和保险、后期服务等。
2.4采购需求:标包划分、车辆类型、采购数量、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人数量。
标包 序号 车辆类型 预计采购数量
(台) 最高限价
(万元/台) 交货期 中标人
数量
一 1 国产柴油车辆(客车) 2 55 自签订合同起60个日历天 1家
 2 国产新能源车辆(客车) 2 65  
二 3 8*4国产飞翼(翼开启)厢式货车(核载15-18吨) 12 40  1家
注:1.采购需求以采购方实际订单需求为准。
2.5交货地点:武汉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保期:
标包一:标的物合格交付后24个月内质保范围内核心部件免费售后维修;
    标包二:标的物合格交付后18个月内质保范围内核心部件免费售后维修。
2.7 入围中标原则:每个投标人均可对以上两个标包进行投标,每个标包分别按照综合评分结果,从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包一 (客车采购)
(1)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涵盖所投标的设备内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法企业。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车辆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大型车辆销售经营权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其中制造商应具备3C证书;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国产柴油客车及国产新能源客车销售,同时具有相关厂商或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投标人所代理的生产商应通过ISO9001认证质量体系认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属产品代理商的,需提供所代理产品的制造企业的相关资质体系认证、行业证书及荣誉证明材料,并加盖制造企业的公章及代理商的公章。
(4)2015年 1 月 1 日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每年有两台对应标的业绩(柴油、新能源车辆均需提供对应销售业绩),具有一定规模、具备行业供货能力、服务的经验,以出具的合同复印件、发票和验收报告为依据。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因产品质量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及其关联企业通报且在整改期内,近三年(2015 年1月1 日至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 1)重大安全事故2)产品(施工)质量不合格3)无故违约4)围标串标5)行贿、受贿6)泄漏商业秘密7)商业欺诈8)制造传播虚假信息等等。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和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于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标包二 (货车采购)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相应经营范围、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车辆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是有该项目货车销售经营权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其中制造商应具备3C证书;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货车销售,同时具有相关厂商或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反映三年且均无亏损(提供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公章)。
(4)投标人近三年(2015 年1月1 日至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具有一项同类车辆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及对应发票为证明材料)。
(5)投标人所代理的生产商应通过ISO9001认证质量体系认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属产品代理商的,需提供所代理产品的制造企业的相关资质体系认证、行业证书及荣誉证明材料,并加盖制造企业的公章及代理商的公章。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与投资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声明加盖公章)。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因产品质量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及其关联企业通报且在整改期内,近三年(2015 年1月1 日至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 1)重大安全事故2)产品(施工)质量不合格3)无故违约4)围标串标5)行贿、受贿6)泄漏商业秘密7)商业欺诈8)制造传播虚假信息等等。
(8)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于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1 月 21 日 09:30 时至2018年 11 月 27 日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22楼22-B室) ,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2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19楼19-B室)2号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招标信息网(http://www.hbzbw.com)、湖北招标网(网址:http://www.hubeizbw.com)、招标人网站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西湖区径河街环湖中路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北塔西路南                         天都市花园C座22楼B 室
邮    编: 430040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   付先生                联 系 人:吴辉、陈皓              
电    话:   13477097781           电    话:027-87313466            
传    真:   027-83748752          传    真:027-87319079            
                       

2018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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